[助學金]101弱勢學生助學計畫(年收到低於70萬)辦理須知
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/李淑薇
有效日期:2012/10/01 ~ 2013/01/30
101弱勢學生助學計畫(年收到低於70萬)辦理須知辦理時間:101年10月1日至101年10月22日(逾期恕不受理)。
辦理方式(本項補助每學年受理1次):請同學務必於每學年第1學期依學校規定時間內,先至iCare系統之「動態選單/校園生活「弱勢助學補助申請系統」,登錄關係人身分證字號等資料,列申申請表後確認無誤並簽名,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(如下應繳資料所示)至生活與住宿輔導組申請,逾期或資料不齊者,恕不受理。
應繳資料:
(一)至iCare系統之「動態選單/校園生活「弱勢助學補助申請系統」網頁登錄資料,確認後列印並完成簽名之申請表。
(二)依本須知第七點檢附相關成員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(記事欄位不可省略且不受理戶口名簿)。
弱勢助學補助承辦單位:學務處生活與住宿輔導組,電話:04-8511888轉1184。
詳細申請資格及辦法請參閱連結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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