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考試]101-1 工程數學學科會考暨競試教室分配表與競試活動辦法

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/李淑薇
有效日期:2012/10/24 ~ 2013/01/31
考試時間:11 月14 日(星期三) (15:20-17:00)教室分配表班級 教室(考試人數)電機2-1 H344(25)、H345(25)電機2-2 H562(28)、H563(27)機械2-1 H445(27)、H344(26)機械四技 H563(30)、H562(29)材料2-1 H345(31)、H445(31)1.考試作答時可攜帶不可程式之計算機,但不得使用手機、翻譯機、字典。 計算機限用「不可程式之一般計算機」,前述不可程式之一般計算機係指非程式型(Non-Programable)及非記憶型計算機【僅含四則運算十、—、×、÷、平方、開根號、對數、指數等基本功能,不具儲存程式功能者為限】。凡是計算機上有「Prog.」鍵,表示具有儲存程式的功能,此類計算機一律不得使用(如CASIO fx-3600PV 以上各種機型一律不准使用),亦不得使用英語翻譯機及會發出聲音之計算機。 2.應考時,請攜帶學生證,並依座位表應考,且身上不得攜帶通訊器材(如呼叫器、手機等),一經查獲,以蓄意作弊論,違者記過處分,該科該次成績以零分計算。 獎 勵: 第 一 名 獎金3,000 元及獎狀乙紙,共計1 名。 第 二 名 獎金2,000 元及獎狀乙紙,共計1 名。 第 三 名 獎金1,000 元及獎狀乙紙,共計1 名。 第四至八名 獎金 800 元及獎狀乙紙,共計5 名。 註:以上成績若未達理想程度,得以從缺。 詳細注意事項請洽檔案連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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