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助學金》109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「助學金」(家庭年所得在70萬以下)申請須知
學生事務處 /李昀臻
有效日期:2020/09/04 ~ 2020/10/20
一、申請資格:
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學生,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
1.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合計在70萬元以下。
2.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合計在2萬元以下。
3.前一年度家庭不動產價值合計在650萬以下。
4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(新生及轉學生除外,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
期未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,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)。
註: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、五專前三年、空中大學、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、研究
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
二、申請時間:109年9月16日(三)至109年10月16日(五)。
三、應繳資料:
1.申請表(申請網址:http://dyu.edu.tw/iqm)登錄資料,確認後列印並簽名。
2.檢附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須為詳細記事)。
四、本項補助每學年受理1次,須每學年提出申請,補助金額12,000元~35,000元。符合資
格之學生,補助金額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逕予扣減。
(請詳閱:109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「助學金」申請須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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