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8學年度第一學期「同戶就學助學金」申請須知
學生事務處 /李昀臻
有效日期:2019/09/04 ~ 2019/10/31
一、申請日期:108年9月11日(三)至108年10月31日(四)下午5點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「同戶就學助學金」步驟,請詳閱申請須知(如附件)。
三、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(未備齊證件者暫不受理)至行政大樓1樓
(A113)學務處生輔組辦理申請。
四、僅於系統登錄而未繳交紙本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,視同未申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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