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第1學期[舊生]學雜費減免辦理須知

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 /李淑薇
有效日期:2015/07/21 ~ 2015/07/31
一、受理時間: (1)第一梯次受理時間:請於104年6月8日至104年7月13日。 (2)第二梯次受理時間:請於收到繳費單後,勿先繳費,於註冊日前至生輔組辦理。 二、申請程序: (1)至iCare 系統-校園生活-就學優待減免申請系統,依其申請優待減免類別填寫資料,核對無誤後按【送出】。 (2)列印申請表並攜帶相關證件(詳見申請單內--應繳證件項目)至行政大樓1樓學務處生輔組辦理申請。 (3)以「掛號」郵寄申請表及相關證件(詳見申請單內--應繳證件項目)者,請附「掛號」回郵信封,以利寄回證件正本。郵寄地址:515彰化縣大村鄉學府路168號 收件人:學務處 生輔組 蔡小姐 (4)未備齊證件者暫不受理。 (5)僅於系統登錄而未繳回紙本申請單及證件,視同未申辦。 (6)需同時辦理「學雜費減免」及「就學貸款」者,【須先行辦理學雜費減免】後,列印有減免金額之註冊單再去台灣銀行辦理「就學貸款」對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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